報載:成品油定價新方案將以出廠價為基礎,隨國際油價調整
發(fā)布時間:2008/11/30 點擊:[3031]
上海證券報周五引述一名接近高層的人士表示,擬議中的成品油新定價機制方案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以出廠價為基礎的最高零售價格,并根據不同的國際油價水平采取不同的定價策略,適當縮小流通環(huán)節(jié)差價,同時調價幅度也有了明確約束.
該人士透露,高層正在擬議的新方案之一是,當國際原油價格低于80美元/桶,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同步調整;當國際原油價格高于80美元/桶時,扣減加工利潤率計算國內成品油調價額;當國際原油價格高于130美元/桶時,國內成品油價格另行確定.
此外,新方案還規(guī)定,在一個月內國內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的調整幅度累計不超過800元/噸,連續(xù)三個月內調整幅度累計不超過1600元/噸.
報導援引資深石油專家韓學功教授稱,該方案較能更好地解決煉油企業(yè)虧損的問題.因為原油本身屬于原料的范疇,以之為基準可以方便地確定煉廠的成本,如果以原油價格加上一定的利潤空間和運營成本作為國內成品油價基準價的話,則可基本保證煉廠不虧.
中國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成品油交易價格為基礎,參考運雜費、保險費及國內關稅及由國家確定的成品油流通費用,最終形成由發(fā)改委頒布的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中石油(601857.SS)與中石化(600028.SS )再在此基準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8%的范圍,最終制定出終端的零售價格.而滯後定價和油價倒掛則是該價格機制存在的兩大弊端.(完)